萍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55-7917-7759

代售商品收取的手续费怎么纳税

编辑:萍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11-11

答: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四条规定,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,视同销售货物:

(一)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;

(二)销售代销货物;

第十二条规定,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,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、补贴、基金、集资费、返还利润、奖励费、违约金、滞纳金、延期付款利息、赔偿金、代收款项、代垫款项、包装费、包装物租金、储备费、优质费、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。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:

(一)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;

服务行业代售如何纳税?

税法规定,代售销商品应“视同销售”征收增值税。

所谓代售货物,是指受托销售货物,按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。

该笔业务的手续费实际上包括两部分,即商品差价和另外收取的手续费,对此应征收营业税;同时应按对外销售金额征收增值税。

上一篇:代缴住房维修基金账务怎么处理?

下一篇: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如何入账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55-7917-7759
  • 咨询老师:陈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55-7917-7759
返回顶部